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批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2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合同包1(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批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批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3-2、供应商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3-3、书面声明:(?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2?)??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3-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获取文件: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 安康市) (,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信息后。请在文件获取时间以内将投标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以“项目名称+公司+联系电话”为邮件标题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邮箱) ,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请及时下载文件并做好备份,否则可能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 (CA锁) 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 事宜。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4-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2007]51号;
4-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 (财库[2004]185号);
4-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号;
4-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 19〕9号);
5-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财政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 (财库〔2021〕19号);
5-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