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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嘉德利环境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已委托重庆吉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渝东北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工程情况进行首次公示。
建设内容:新建3万吨/年焚烧线一条、稳定化固化系统、物化处理1.5万吨/年(含渝东表面处理中心废酸1万吨/年)、安全填埋场(刚性)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拟建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首先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进行现场踏勘及现状调查,在初步工程分析基础上开展环境现状调查,进行深入工程分析;在相关规划、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及选址环境合理性分析基础上,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风险防范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评价结论。
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现场提交、快递、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