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司《关于申请审批福鼎市主城区污水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鼎国投函〔2024〕68号)文悉。根据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福鼎市主城区污水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桐山街道、山前街道、桐城街道等主城区污水更新改造,更新改造污水管道约1102755m,其中干管管道约245958m、压力管道4727m、小型检查井33199座、大型检查井8689座,配套污水提升泵站16座,总处理量1284.2吨/天;污水处理设施17座,总处理量855吨/天。2.玉塘大道至铁锵大道污水提升泵及进厂管道工程设计污水量为4.0万m³/d,管线,管材采用球磨铸铁管,改造污水提升泵站1座,管道隧洞90米;建设铁锵片区至污水处理厂管网长度约2.2公里;对铁锵大道、梅澳大道、滨海大道一期等片区已建污水管网约18公里进行修复;对铁锵片区、玉塘片区、海湾新城已开发地块周边配套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合计长度约7.55公里。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项目总投资估算31000.5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2421.9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及上级补助支持,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4年8月6日起至2026年8月5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