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真人 完美真人官方app下载完美真人 完美真人官方app下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能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美锦能源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美锦能源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化工”)拟向公司参股公司清徐泓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徐泓博”)提供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3年,年利率5%。
2、履行的审议程序:经九届五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特别风险提示: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华盛化工将与清徐泓博签订正式的借款协议,并密切关注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清徐泓博的另外两个股东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九届五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清徐泓博提供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3年,年利率5%,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支付清徐泓博建设项目款项。清徐泓博建设项目是华盛化工所在园区的配套环保项目,主要负责华盛化工和园区内其他相关企业的污水处理。清徐泓博的另外两个股东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污泥处置;污水处理工程设计;环保技术研发及推广;环保工程施工;环保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40%,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40%,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清徐泓博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焦炭生产;煤制品加工;煤炭、煤制品、煤焦副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碳素制品、石墨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通讯器材、消防设备、照明设备、矿用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不含贵稀金属)、工业硅、增碳剂、润滑油、铁矿粉的购销;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查询,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炼焦;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煤制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洗选;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亚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5%,山西亚鑫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
经查询,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主要用于支付清徐泓博建设项目款项。本次财务资助额度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华盛化工将与清徐泓博签订正式的借款协议,并密切关注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3、为最大限度降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清徐泓博的另外两个股东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
董事会认为:华盛化工本次为清徐泓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参股公司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华盛化工能够对清徐泓博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本次向清徐泓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参股公司项目的正常开展,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财务资助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将对清徐泓博进行有效管控,其风险可控;董事会在审议财务资助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故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清徐泓博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包含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38,427.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2.66%,无逾期未收回金额。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资助事项具有合理背景,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