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现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310,900股,发行价格为4.8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2,342,009.1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2月24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使用本次募集资金354.95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本次募集资金86,382.8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10,062.61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累计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此外,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3,327.41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累计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
2017年3月2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申万宏源)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2018年1月1日起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及申万宏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6月10日,公司及申万宏源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0,062.61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注 1: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年 1月 1日起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公司在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开立的一般户及募集专户作同步迁移,迁移后开户地址、账户名称、账号均保持不变;同时,根据公司、申万宏源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于 2017年 3月 2日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承接上述协议约定的、原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责任。
注 3:该账户原为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专用账户,因募投项目变更于 2021年 11月 17日注销。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申万宏源于2017年5月10日、2017年7月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8月18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申万宏源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3,327.41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累计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注 3:该账户因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于 2019年 11月 1日注销。注销时账户无结余资金。
注 4:该账户因募投项目原承诺投资额已使用完毕,于 2020年 4月 21日注销。注销时账户余额 0.9元已转至项目实施主体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基本账户。
注 5:鉴于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以补充其资金缺口,公司下属公司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于 2020年 8月 7日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开设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54。
公司于2020年收到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汉中市政府回购国中水务公司汉中自来水项目整体资产的函》(汉市城管函(2020)1号),汉中市政府决定整体回购公司在汉中的自来水项目全部资产,汉中市政府授权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函商公司,安排回购事宜。鉴于上述政府回购原因,公司终止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896.86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未向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募投项目终止时点,本项目累计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3,193.47万元。
(二)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资金转投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原计划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8,001.75万元。因部分污水处理场站的建设选址原因导致建设成本大幅上升,原计划的8,001.75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鉴于“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较多募集资金,且近期当地政府亦无快速推进的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募集资金的投入早日产生效益,保护投
投入到“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以填补其资金缺口,推进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原募投项目之间的资金变更,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项目累计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3,712.59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1,042.61万元(存储于公司总部和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含利息收入)。
(三)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及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终止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46。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和房地产政策调控的变化,原计划投资“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和“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的整体落实条件发生变化,且公司处于整体转型期,上述两个项目无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公司终止上述两个项目。公司将项目终止后相应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102.2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募集专户用于专项存储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此募集资金专户含结息收入 102.24万元一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募集专户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102.24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1.彰武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因项目所在地招商情况无法满足项目运营需求,现正与当地政府协商投资规模调整事宜。 2.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继续投入预计无法实现预期效益。
1.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 2020年收到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关 于汉中市政府回购国中水务公司汉中自来水项目整体资产的函》(汉市城管函(2020)1号),汉中市政府决定整体回购公司在汉中的自来水项目全部资产,汉 中市政府授权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函商公司,安排回购事宜。鉴于上述政府回购原因,项目无法继续实施,公司决定终止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将该项目终 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9,896.86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2.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 2012年公司与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签订《牙克石兴安新城给排水项目投资建设-回购(BT)合同》及补充协议,至 2014年由于项目设计变更编制工程调整概算,项 目投资估算在原计划投资 9,693万元基础上预计增加投资 10,436万元,因此公司与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签订《牙克石兴安新城给排水项目投资建设-回购(BT)合同 之补充协议(二)》(简称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二约定“由于项目设计变更后,回购人根据《BT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包括本协议)回购的工程为未完工 工程,《BT合同》中关于完工、完工延误(特别是第 11条)、验收(特别是第 13条)、移交(特别是第 14条)等相关约定不再适用。回购人回购的未完工工 程仍交由投资人根据另行签署的 BOT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继续投资、建设及运营。”、“由于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较《BT合同补充协议(一)》中约定的概算 总额 9693万元(下称原合同概算总额)大幅增加,双方同意原合同概算总额部分投资人仍按照《BT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投资,原合同概算总额与本协议 第 1条中项目总概算的差额部分(其中兴安新城自来水厂概算差额 4605万元、污水处理工程概算差额 5831万元,合计 10436万元),投资人以 BOT形式投资、 建设及运营。增加投资部分,如甲方有能力偿还仍执行 BT协议。”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牙克石市城市规划“至 2018年新区将迁入 12万人口”为依据形 成,预测届时新区自来水用水量将达到 29,919立方米/天、污水处理量将达到 20,000立方米/天。公司原拟按上述预测数据设计、建设自来水厂及污水处理厂,形 成配套规模。但依据目前已部分投入运营(水泵站)、供应范围覆盖全部新区的自来水厂统计数据,新区自来水用水量实际仅达 3,000立方米/天,与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预测水量相差巨大,不能满足运营需求,自来水厂及污水处理厂如按原建设规模执行 BOT模式将造成严重亏损。上述情况导致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 目的可行性发生变化。 3.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及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 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和房地产政策调控 的变化,原计划投资“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和“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的整体落实条件发生变化,且公司处于整体转型期,上述两个项目无继续实施的必要性, 公司决定终止上述两个项目。将项目终止后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 10,102.2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于 2017 年累计完成以募集资金 110,920,473.7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021年 4月 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 3.6亿元(含 3.6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适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限内,以上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 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2022年 4月 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 1.37亿元(含 1.37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适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限内,以上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 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2023年 4月 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孙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 1亿元(含 1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限内,以上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 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获得收益 44.27万元(含税收益)。
注:调整后投资总额 94,339.23万元为本次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其中包含应支付的发行费用(中介机构费及信息披露费)2,105.03万元。即公司投入的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中包含wm真人 完美真人场馆wm真人 完美真人场馆